重汽重卡分站:北京  上海  内蒙  重庆  安徽  福建  广东  广西  江西  辽宁  山东  山西  江苏  浙江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陕西  四川  青海  宁夏  西藏
商业家登陆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打造最专业的重汽行业门户
首    页 | 整车报价 | 重汽配件 | 会员专区 | 行业资讯 | 新车展示 | 政策法规 | 技术动态 | 交通资讯 | 维修天地 | 汽车检测 | 专家答疑

人物访谈 | 重汽联盟 | 行业商机 | 重汽展会 | 重汽图库 | 二手车市 | 专用汽车 | 重汽社区 | 重汽博客 | 重汽人才 | 重汽品牌 | 商务名片
中国重型汽车信息网 > 行业资讯 > 政策法规
轻型柴油车延迟一年实施国三
来源:中国重型汽车信息网  编辑:刘燕 时间:2008-7-9
轻型柴油车延迟一年实施国三
当今年7月1日商用车正式实施国三排放标准之际,从国家环保部传来一条消息———轻型柴油车(总重小于3.5吨)可以延缓一年实施国三排放标准。

    国家环保部在6月26日发布的2008年第384号办公厅函《关于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三阶段限值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说明:“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有关企业申请,经有关部门决定,从2008年7月1日起,所有在上海、南京、杭州、深圳等城市以及机动车污染严重的城市销售和注册登记的N类轻型柴油车必须符合国三标准要求,其余地区N类轻型柴油车的销售和注册登记可过渡一年。”同时,为了担心企业生产的一致性和防止个别企业弄虚作假,该函文还特意补充了一条:“轻型车生产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所有已定型的车、机型的环保生产一致性和在用车符合性。我部将加大生产一致性检查力度,对不能稳定达标和弄虚作假的企业,将依法予以处罚。”

    这份文件意味着,在全国多数地区,到2009年7月1日以前,轻型柴油车仍将延续执行国二排放标准。

    解决农民用车问题的意义高于排放标准本身

    通过近几年包括计重收费等措施在内的交通运行法规的实施说明,用经济杠杆调节利益关系是最直接、最灵敏和最有效的手段,其对汽车的节能减排应该同样是适用的。但是中国的国情是地广人多、区域差别极大,同时国家十分重视发展农业生产、支持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生活的“三农”政策,而轻型柴油车中有相当一部分的用户就在农村,车辆成为农民兄弟生活、生产、致富的工具,因此解决农民用车问题的迫切性已经高过实施排放标准本身的意义。

    记者在近一年对柴油机行业的采访中,切实感受到柴油机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用车的成本问题。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以及一些轻型柴油车相关企业,甚至是一些大的汽车企业集团的老总,都谈到了轻型柴油车与农村和农民生活的密切关系,他们一直在为轻型柴油车如何解决成本与技术法规提升所带来的价格上涨的矛盾而大声呼吁。

    记者就推迟实施这一问题致电无锡油泵油嘴研究所所长朱剑明先生时,他即刻向记者表示,这项措施对相关企业肯定是有利的,对包括国内民族品牌的整车、柴油机和油泵油嘴相关企业都是一项利好。他进一步向记者阐明,中国的机动车排放时间表推进速度太快了,堪称世界第一;在这种情况下国三技术大批量应用并不成熟,而中国的经济发展又需要轻型车,因此推迟实施一年可以给相关企业更充足的适应时间。

    实际上,自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颁布国三排放标准实施时间表以来,各种针对商用柴油车是否能够达到和是否应该达到国三的讨论就没有停止过。最终,在行业内似乎形成了一种共识(这种共识对象主要以行业协会和轻型柴油车相关受益群体组成):重型柴油车从国二升级到国三,无论是成本承受力亦或是技术升级难度都不存在太大的问题;同样从国二升级到国三,对于轻型柴油车而言,从技术角度本身就存在着难题,而从成本方面考虑就几乎没有接受的余地,这一点在较小排量的轻型柴油车上表现得更为突出。

    资源紧缺或是国三推迟实施的另一原因

    此次推迟实施国三是否就意味着国家环保政策从全国统一标准向区域差别方向转变了呢?记者在致电业内一位专家时,他向记者表明了他的观点:本次“通知”的实施对象是车型而并非地域,尽管“通知”中提到了一些大城市和机动车污染严重的城市没有延迟实施国三的余地,但这并不意味着今后的环保政策将实行地区差别制,因为机动车污染严重城市这种提法本身就比较模糊,没有清晰的地理概念。

 相关新闻
轻型柴油车延迟一年实施国三7月31日后国Ⅱ车西安不许销售和注册
7月1日国Ⅲ全面实施 国Ⅱ车将停止上牌关于发布交通行业标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
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3年投入400亿 上海拟提前实施国IV标准
车牌自行编号10月施行 车牌向往个性化国Ⅲ将实施 发动机企业电喷系统短缺
税务总局: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专用汽车不征消费税重庆市出台全国首部天然气汽车管理法规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友情连接 | 意见建议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www.Truck800.com Copyright 2008 陕ICP备07002548号

 客户受理/咨询/投搞/投诉:771702230 434334775 635325989  网站合作:11246933  网站技术:564995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