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明年率先销售国Ⅳ标准燃油
|
| 来源:中国重型汽车信息网 编辑:刘燕 时间:2007-12-20 |
|
|
| 北京明年率先销售国Ⅳ标准燃油 |
|
日前,北京市重大科技项目“满足国Ⅳ排放标准的清洁燃油组成与排放关系的研究”通过专家组验收,符合国Ⅳ要求的《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两个标准出台,这是国内首次制定的符合国Ⅳ排放要求的车用汽油、柴油地方标准。从明年开始,北京将在国内率先销售符合国Ⅳ标准的清洁燃油。
据北京市科委副主任王荣彬介绍,近年来,随着北京机动车保有量逐年上升,机动车尾气排放造成的大气污染已经超过北京大气总污染的一半。提高车用油品质量和汽车尾气排放标准,降低汽车尾气排放,是改善北京空气质量的重要途径。为此,北京市科委联合北京市环保局和北京市质监局启动了该项目,前后投入2600多万元,经过两年多的科技攻关,制定了相应标准。
“使用国Ⅳ油品标准后,北京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将比现在使用国Ⅲ油品标准降低50%,只有普通化油器车的1/20。”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说,“国Ⅳ油品标准的最大特点是在排放限值上与欧Ⅳ标准完全一样,而之前国家颁布的三个标准与对应的欧洲标准均略有不同。”
目前,中国石化公司和中国石油公司两大车用油品企业已经具备生产国Ⅳ标准汽油和柴油的技术能力,做好了2008年提供国Ⅳ油品的技术准备工作。北京公交柴油车已经在今年提前采用了达到国Ⅳ标准的低硫柴油,并取得了良好的环保效果。国Ⅳ车用汽油和柴油标准的实施,将为首都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和2008年北京绿色奥运的成功举办提供必要的科技支撑,并将对我国空气质量的改善和环保产生积极的影响。
按照2005年北京汽车汽油消耗量260万吨、柴油消耗量220万吨测算,实行国Ⅲ标准后,机动车尾气中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与实行国Ⅱ标准相比,每年减少2480吨,使用国Ⅳ成品油后,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的二氧化硫每年可再减少1840吨。 |
|
|